(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9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议案获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