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公布仲裁裁决)
大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2)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發出內幕消息公告。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大明重工有限公司(「大明重工」)接獲芬蘭商會仲裁院於2026年7月29日作出的最終仲裁裁決。該案件涉及大明重工根據2020年7月8日簽訂的採購合同向第三方買方(申索人)供應的壓力容器被發現存在焊接缺陷,導致設備在壓力測試中出現裂縫及漏水。申索人於2023年3月提出申索,金額逾500萬歐元。仲裁庭裁定大明重工違反合同保證義務,需支付6,471,425.17歐元賠償申索人損失,並支付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利息1,323,005.99歐元,以及自2026年7月1日起的後續利息。此外,大明重工須承擔全部仲裁費用430,000歐元,並支付申索人法律費用合共1,812,941.28歐元、240,157.80瑞典克朗及106,513.50英鎊,另加215,000歐元預付費用補償。2026年9月25日,仲裁庭駁回大明重工提出的裁決後更正要求,並判其承擔相關費用。本公司正就可能擱置裁決尋求法律意見,並將適時發出進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