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就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15日在指定媒体公告。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由董事长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246名,代表股份193,267,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6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机构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占93.8585%,反对占5.9901%,弃权占0.1514%。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