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无关联关系的机构,在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加快应收账款回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并办理相关事宜。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