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天桥起重,股票代码:002523)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自查。经核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亦未被出具否定意见。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按法律法规及章程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也不包括独立董事。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一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激励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限售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比例不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对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发表意见。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计划符合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