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主营业务明确,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