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政策、搜寻合格人选、审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及提出继任计划建议等。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