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参选,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被提名人未受过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失信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