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律师事务所关于帝科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公司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关联交易、未决诉讼进展及会计处理、财务性投资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回复更新。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包括向东莞索特、浙江索特电子销售原材料,向江苏瀚思瑞、浙江迪脉等采购商品及技术服务。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不会新增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涉及的未决诉讼因相关专利被宣告无效,法院已驳回起诉,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最近一期末财务性投资金额为9.25万元,占比不足0.01%,不存在较大财务性投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