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因2025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会计差错更正,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李辉、吴春生被江苏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已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将按要求整改并报送书面报告,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