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或联营商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资金用于加盟或联营门店经营,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十六个月,按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资金使用费。资助对象需经严格资质审核,具备良好诚信和偿还能力。公司已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风控措施,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逾期未收回的,不再追加资助并采取催收或司法途径。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