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债项声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的债项和或有负债声明执行商定程序,涉及银行贷款、债务证券、租赁负债、或有负债及担保等内容。事务所核对了声明与附表金额的一致性,向银行及融资方函证确认余额及抵押情况,并检查租赁负债计算的准确性。未发表鉴证意见,仅报告执行程序所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