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执行进展的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收到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6)鲁1321执172号之三】。因山东新大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2016年及2017年业绩补偿款支付义务,公司此前申请仲裁并获裁决支持,合计应支付补偿款137,517,914.14元。案件经多次执行程序,临沂中院执行到位209,600.60元,沂南县法院通过拍卖被执行人持有的德洋电子15%股权执行到位810,461.47元,两次拍卖均流拍后以物抵债。目前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未来发现财产线索时再次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