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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涵盖信息披露范围、内容、管理责任、保密措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规范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的披露要求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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