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议事及表决规则等内容。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依法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部分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规则还对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决议执行等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