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九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对外担保权限等内容。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8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章程规定了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包括增减注册资本、修改章程、重大资产交易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3名。利润分配方面,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根据金额和比例设定审议权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