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启明信息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35%。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门欣为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