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仍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质条件。补充期间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腾云新沃将成为第一大股东,黄涛将成为实际控制人。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5%,股权分散。补充期间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行为,无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