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锦凤))
吴锦凤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年,且在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