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江西江钨稀贵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委托理财需以自有闲置资金或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优先选择资质良好、信用优良的金融机构合作,理财产品应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审批权限方面,根据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涉及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审计风控部和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