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法院裁定子公司浙江立鑫股权变更的公告)
2026年9月23日,旺能环境收到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浙0521破26号之一,裁定确认上海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中心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因浙江立鑫重整方上海动力已全额支付重整投资款,出资人权益调整为零,管理人申请确认股权变更。法院裁定上海动力取得浙江立鑫100%股权,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本次裁定后,旺能环境丧失对浙江立鑫的控制权,自2026年10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对公司2026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