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苏州市贝特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及执行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在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可采用现场、电子通信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或自行召集。议事规则还规定了提案提交、会议通知、表决程序、决议通过条件及会议记录保存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