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B(2)、13.51(2)(h)及13.51(2)(n)(iii)条作出的公告)
清科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945)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就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0645)及相关人员收到编号为[2026]3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事作出处理。该决定指出,中源协和在2025年7月与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订立的关联租赁交易中,战略规划及评估不足,交易合理性与必要性论证不充分,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龚虹嘉先生作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中源协和董事长,因未能忠实、勤勉履职被认定对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中国证监会对其及相关人员出具警示函。中源协和已于2026年9月16日公告终止该租赁,关联方退还租金,并将加强信息披露内控。董事会(龚先生回避)评估后认为,该事项不影响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适任性,亦不会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龚先生确认无其他需披露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