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苏舟等15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锦州辽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核查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该类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