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高科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6)京0113民初31582号】,涉及公司决议纠纷案件。原告为曹龙、贺怡帆,分别为公司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原董事。原告诉请确认公司2026年7月1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26年8月3日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无效、不成立或予以撤销,并由公司承担诉讼费用。案件已由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不涉及具体金额给付请求,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表示将组织专业法律团队积极应诉,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