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中旬收到安全生产部门关于部分产线停产整改的通知,但公司直至2026年8月5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黄丙娣、董事会秘书张媚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广东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