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安全生产事项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暨全资子公司复产的公告)
广东明珠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因蕉园南沟尾矿库总坝高超设计高1米,被河源市应急管理局责令停止排尾并整改。2026年9月20日完成整改并通过复查,9月21日恢复排尾。河源市应急管理局对明珠矿业处以警告并罚款94,000元,对相关责任人朱海涛、肖宇权分别罚款62,000元、15,000元。公司已缴纳罚款,此次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明珠矿业铁精粉生产已恢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