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广州)股会字【2026】第0058号】)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