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就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于2026年9月2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及投资建设两个新能源隔膜项目等议案。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