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委任以及董事委员会组成变更)
卓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27)董事会宣布,自2026年9月21日起,郑毓和先生已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同时辞去该等委员会主席职务。郑先生因服务董事会近十年,为促进董事会更新而主动退任,以协助公司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13A条的企业管治要求。其确认与董事会无意见分歧,亦无须披露事项。董事会感谢其任职期间的宝贵贡献。
同日起,王千华女士(曾用名王毓琦)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李伟君先生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主席;郑辅国先生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成员。
王千华女士现年47岁,拥有25年财务管理、企业管治及策略业务咨询经验,现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及专业机构职务,具备相关独立性资格,并已签署为期三年的委任函,年薪204,000港元。其确认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独立性准则,且与公司无利益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