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告 - 延迟寄发通函)
江蘇寧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6年9月18日發出公告,就此前於2026年8月28日刊發的關於現金收購蘇錫常南部高速公司100%股權的須予披露交易及關連交易事項作出補充說明。根據原公告,預期將於2026年9月18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載有本次交易詳情、獨立財務顧問函件及獨立董事委員會推薦意見等內容的通函。由於編製通函所需時間超出預期,通函的寄發日期將延遲至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本次延遲僅涉及通函寄發時間,不影響交易本身的推進。董事會強調,通函內容將繼續遵循相關上市規則要求進行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