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2026年9月16日举行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果;及委任执行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委任王斌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普通决议案。该决议案获得赞成票1,067,672,8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票251,540股,无弃权票。会议出席股份合计1,067,924,427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4.6800%。经股东会批准,王斌先生自2026年9月16日起正式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并将签订服务合同。其年度董事津贴按公司2026年度董事津贴方案确定,为人民币160,000元(税前),不包括担任其他管理职务的薪酬。同时,王斌先生被任命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执行董事任期一致。本次会议符合中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