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该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和《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股票,存续期60个月,锁定期12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