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1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