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签字律师的公告)
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日提交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并于3月10日获深交所受理。公司原签字律师为周陈义、朱莹莹,现因朱莹莹工作安排变化,不再担任签字律师,变更为周陈义、王裕棚。王裕棚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承诺对原文件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相关文件已在深交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