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签字律师的承诺函)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变更签字律师事宜出具承诺函。原签字律师朱莹莹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担任签字律师,拟变更为周陈义、王裕棚律师。朱莹莹承诺对其签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周陈义、王裕棚同意承担相应职责并对相关文件承担法律责任。律师事务所确认变更不影响发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