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泰州鑫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计69.92%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涉及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保持独立性与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不存在权属纠纷、信托或委托持股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