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4316%同意,中小投资者中同意比例为76.9710%。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