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通地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相关文件及党建要求,公司对原第七章‘党的组织和党建工作’进行修订,章节名称变更为‘党委’,并对党委设立、任期、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修订内容涉及党委的领导作用、重大事项前置研究讨论程序等。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条款序号相应顺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