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研硅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进行说明。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山东有研艾斯71.89%股权,发行股份购买山东有研半导体14.98%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告问题、董监高受处罚、公司或其董监高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重大违法等情形。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