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文华))
李文华声明被提名为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