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玥))
李玥声明被提名为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声明人确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