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该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激励对象为子公司成都知融科技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计划内容包括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业绩考核要求、有效期、归属安排等,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激励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