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选举李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