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就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拟签署<调解协议书>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通过,出席股东共370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682%。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