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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FIN(01168.HK):联合公告 - (1)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Z FIN LIMITED私有化;及 (2)建议撤回Z FIN LIMITED的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内容摘要

(原标题:联合公告 - (1)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Z FIN LIMITED私有化;及 (2)建议撤回Z FIN LIMITED的上市地位的每月更新)

本联合公告由Asia Pacific Promotion Limited(要约人)与Z Fin Limited(本公司)发布,就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Z Fin Limited私有化,以及建议撤回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作出每月更新。由于需额外时间落实计划文件内容(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物业估值报告及集团财务资料)并配合百慕达最高法院指示聆讯的时间表,要约人与本公司已获执行人员同意,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最后日期延长至不迟于2026年9月30日。目前,实施该建议及协议安排的各项条件均未达成或获豁免,指示聆讯日期尚未确定。董事会及要约人董事会确认,计划文件正在筹备中,详细时间表将在后续公告及计划文件中披露。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须注意,该建议须待相关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作实,可能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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