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收未领取的股息)
根據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規定,凡在宣派日期起計六年内仍未领取的股息,可由董事局没收并拨归公司所有。董事局宣布,以下未领取的股息将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被没收及拨归本公司所有:
有权收取但尚未收到或未兑现相关股息单的股东,须不迟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联络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领取手续。该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本公告由董事局授权发布,颜建国作为主席兼执行董事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