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榕))
张榕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要求。其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三年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承诺将勤勉履职,保持独立性,并在不符合任职资格时及时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