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金春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