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的实质条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清晰,公司主营业务稳定,关联交易公允,重大债权债务合同合法有效,税务、环保等方面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